取消57项,承接和下放29项!江苏简政放权持续发力
2021-01-07 17:49:00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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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政务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决定取消57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9项行政权力事项。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承接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抓紧做好衔接;对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

省政府取消的5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18项为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应取消。2020年9月,国务院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除这18项外,另有9项为国家部委办局负责审批、2项江苏不涉及且未设定。5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其余39项由省级部门提出取消,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其他27项。

事项取消理由虽然不同,但都充分体现简政放权精神。例如,“江苏省汽车产业基地认定”原来由省级工信部门审批,设定依据为《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9〕78号)。因规划期为2009年-2011年,已认定的基地覆盖全省、数量较多,已不能很好发挥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作用,该事项此次被取消。今后,工信部门要按照工信部要求,配合工信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中采用没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定”,原来由省级住建部门审批。根据十九大提出的“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精神,取消该事项有利于鼓励企业创新。该事项取消后,住建部门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20年9月,国务院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还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它们是:“出口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这4项分别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设区市政府指定部门、省级广电部门承接。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的部分审批内容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接。

除承接5项行政权力事项外,江苏还下放24项行政权力事项审批层级至设区市或县级部门。无论是直接下放,还是以委托的形式下放,都将给企业、群众更多便利。例如,“导游证核发”由省级文旅部门委托设区市级文旅部门审批。江苏现有导游员6万多名,每年新办和换证导游人员数量较大,该事项属于高频事项,下放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省政府要求,这一事项下放后,设区市文旅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导游证核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导游执业行为开展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导游的违法失信行为,将失信主体信息推送给信用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将简政放权作为改革“先手棋”部署推进。据江苏省政务办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048项,去年又将273项省级管理事项精准赋予江苏自贸试验区,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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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可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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