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截至9月7日,六大国有银行均已发布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方案,针对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官方回应。
01
贷款人需要主动向银行申请吗?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提交申请,各大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
对于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银行提出申请,各大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
另外,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02
哪些存量房贷不在调整范围内?
建行表示,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本次首套住房贷款拟调整到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从贷款类型看,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工行表示,对于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单独调整利率水平。
03
如何确定是不是首套房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多家银行明确,“认房不认贷”后被认定为首套房的存量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符合调整范围。首套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供相关材料,但符合要求的二套房贷借款人,需要提供比如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等。
04
如果首套房贷有拖欠怎么办?
多家银行表示,符合调整范围但有拖欠的贷款,原则上还清拖欠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实际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