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塘抓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2020-10-22 15: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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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双塘镇财政所高度重视农业惠民补贴工作,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全镇范围内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依据。以家庭承包农户(以下简称农户)为单位,在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确地的实测面积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对因移民生产调整不到位等多种原因目前暂未测绘确权的家庭承包农户以其原签订的土地二轮延包合同面积为依据申报补贴资金。

二、补贴面积核定

(一)面积申报。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填报《双塘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面积核实。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承包村组非承包地面积以及流转耕地面积、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农户申报表信息进行调整。对新增补贴农户、不再享受补贴的农户以及继续享受补贴的农户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做出调整和变更。

(三)面积公示。面积公示由镇农技中心负责。具体由乡镇财政所根据核实后的《双塘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打印出农户补贴面积公示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必须重新核实。

三、补贴资金发放

(一)资金分解。财政所根据镇人民政府审定的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按全镇统一的亩平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计算分解到农户。

(二)资金公示。在发放补贴资金前,乡镇财政所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内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财政所向镇财政局上传《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所有信息。

(三)资金发放。补贴资金由镇财政局委托镇农村商业银行采用“一本通”存折(以下简称“一本通”)方式发放到农户手中,不得使用现金向农户兑付补贴。“一本通”以农户户主(承包方代表)姓名开设,使用唯一账号,直接由乡镇财政所专管员交付到农户手中,并提醒农民将“一本通”激活使用。对同一农户耕种同乡镇不同村组的土地(包括亲戚、他人和村组非承包地)要合并为一户,不准一户多折,严禁设立虚假户主姓名、虚假村组名称等。对外出打工、暂时不能发放的农户一律由乡镇财政所专管员统一登记造册管理,外出务工人员随时返回随时发放。镇级财政部门要经常核查各乡镇“一本通”保管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标签: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面积
责编: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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