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4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新版“标准”衔接国家2018年12月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优化了很多居住区绿化控制指标与内容,提出了适合江苏特点的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管理要求。
省住建厅园林绿化处相关负责人解读说,新版“标准”根据建筑气候区划,对各城市的居住区绿地率进行了分级分层规定。将2014版“标准”中对新建小区、新建居住组团的统一绿化规定,按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街坊进行分类细化,并以建筑平均层数来确定绿地指标。比如,7层—9层居住区,绿地率最小值为30%;19层-26层的高层居住区,绿地率最小值为35%。
为更好发挥居住区和单位绿化的生态效益与环境效益,新版“标准”在植物配置方面增加了很多规定,并列出“严禁”和“严格控制”的绿化行为“负面清单”。比如,针对目前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中存在的植物种类单一、常绿树种应用偏多、种植过密、影响住户通风采光等问题,新版“标准”强化了乔灌木树冠投影面积与草坪面积的比率、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数量比率等定量指标。(记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