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省级预算将作调整。5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调整方案。根据方案,省政府拟将财政部下达我省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剩余限额947亿元纳入本次预算调整。调整后新增收入大部分转贷市县,将主要用于全省交通重点项目、部分省属高校在建项目及各市县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
受省政府委托就调整方案作说明的省财政厅厅长张乐夫介绍,财政部下达我省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1778亿元,其中去年12月份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831亿元,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已分配下达市县;剩余限额947亿元均纳入本次预算调整,其中一般债务136亿元,专项债务811亿元。
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36亿元全部转贷市县,纳入省级一般公共调整预算。调整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均由年初5531.84亿元调整为5667.84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新增专项债务收入811亿元中,省本级使用63.65亿元用于全省交通重点项目、部分省属高校在建项目等18个符合专项债券资金投向政策要求的项目建设。其中,59.7亿元支持北京至上海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淮安至江都段、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等8个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建设,3.95亿元支持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科楼和学生宿舍、淮阴师范学院生化楼等部分省属高校10个在建项目建设。其余747.35亿元转贷市县,主要用于市县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林水利等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以上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调整后,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均由年初预算1595.37亿元调整为2406.37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认为,省政府根据财政部下达的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提出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资金用途明确,支出重点突出,体现了平衡好稳投资与防风险的工作要求,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调整方案。省人大财经委同时建议,省政府要进一步优化专项债务资金投向,调整优化债券项目库结构,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重点培育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优质项目,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加大对城市管网、水利、新基建等支持力度,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助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储备及申报等工作,推进农田水利、农村公路等工程项目建设。(记者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