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5日召开的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部署会上获悉,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确立“省级谋划指导、地方落实主体责任、鼓励支持地方探索创新”总体原则。为推动地方创新探索实践,省级建立竞争性试点申报制度,遴选试点,通过试点形成示范,探索形成具有江苏特点的城市更新有效实施路径。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老旧住区宜居改善工程、低效产业用地活力提升工程、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程、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工程、城市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七大工程”。“七大工程”重点任务,涵盖地上建筑和地下管网,强调提高生活宜居性和生产空间利用效率,体现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品质提升需求。
《指导意见》以逐步消除累积的“城市病”为问题导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导向,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阶段性经验和更新成效,人民满意度高为结果导向。
省住建厅厅长周岚介绍,城市更新行动内涵广泛、涉及面广,遇到的问题多元复杂。《指导意见》强调更新实施方案编制要重视前期策划,梳理现状问题、百姓需求、发展目标和活力运营,更加关注社会调查、资产盘活、资金统筹等实操性问题。
去年11月,南京、苏州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名单。南京通过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城市空间“织补改造”,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城市品质,第一批13个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正有序实施荷花塘、浦口老火车站、虹苑新寓等项目,进一步发挥不同类型试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苏州紧紧围绕试点要求,修复完善城市生态功能,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太湖生态岛建设全面提速。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基本建成城乡“10分钟文化圈”“10分钟体育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81平方米。(记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