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如何举报?举报的奖励金额有多少?举报活动如何确保个人信息安全?12月2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介绍,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经过近三年实践后,发现存在着“举报范围窄、奖励金额小、奖励流程长、社会动员力不够”等实际问题。为此,新版《规定》细化了举报有奖范围,简化了受理兑付流程,提高了奖励激励幅度,保证了奖励资金来源,在保持了政策延续性的同时,更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遏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举报入口
《规定》突破旧观念、老办法,落实新理念、新举措,有三个明显的特点:聚焦重点环境问题,如非法排污、超标排放污染、偷埋固危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热线、“12369”生态环境举报电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企业“环保脸谱”等多途径进行投诉;量化分级便于操作,根据被举报事项的难易程度和打击违法行为的贡献大小,最低的奖励50元,最高的可奖励50万元。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韩召迎对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监督进行解读:“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微信公众号、官网上设置领奖平台,对1000元以下的小额奖励以电子支付形式发放,对1000元以上的奖励通过平台转账方式发放。”
新规定发布前的举报如何处理?省生态环境厅财审处副处长纪金星介绍:“我们采取‘溯及既往’和‘就高不就低’原则。比如,按照原规定奖励1000元,但是新规定奖励2000元的,按照更高额度的奖励2000元执行。”
有奖举报如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办主任林利飞表示,将从举报人信息登记环节、举报事项查处环节、领取举报奖励环节这三个环节上做好防护,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举报活动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比如网上举报,只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姓名和住址可以选填或者不填。同时,我们将确保举报信息流转全程留痕、可追溯,并简化领奖程序,开设网上领奖平台,实现举报人线上不见面放心领奖。”
现场还发布了《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十问十答。(记者 徐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