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美丽江苏展现新风貌,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取得稳定改善,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提前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强调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分门别类从治气、治水、治土以及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到2025年,江苏要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在推进“双碳”行动上,《规划》明确从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等五个方面协同发力。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实施“绿屋顶”计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深化国家和省级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城镇、社区、园区、企业等积极开展碳达峰先行区、碳中和示范区创建,建设一批“近零碳”园区和工厂,加快形成符合江苏省特色的“零碳”发展模式。大力推进“无散煤”省份建设,2021年底前,13个设区市建成区实现无散煤,2023年底前,全省实现散煤清零。
《规划》明确,坚持控源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全省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统一建立排污口档案。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及入海排污口整治。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拯救江豚行动”,保护珍稀物种生境。(记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