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7月1日起不戴头盔就处罚?法律人士:系误传,各设区市将自定实施时间和区域细则
2020-05-23 18:54:00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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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表示,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暂不处罚”,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哄抬头盔价格行为。不过也有江苏网友表示,不戴电动车头盔虽然躲过了6月1日的全国检查,但却躲不过7月1日的新条例。那么7月1日后,江苏人不戴电动车头盔是不是就遭处罚?

“江苏强制佩戴头盔时间并非是7月1日,而是由设区的市做出具体规定。因为根据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必须在条例实施后才能做出具体规定。所以,网上说7月1日不佩戴就罚款的说法属于以讹传讹。”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梁三利博士解释道,“除了实施时间,强制佩戴头盔的区域也并非完全一刀切,而是由设区的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对强制佩戴头盔处罚的时间点也作出了说明:“10月1日前,大部分有基础、有条件的地方将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头盔)这项规定,其他地方在年底前有望全面实施。”

那么,由于价格飙涨、供应紧俏,广大消费者一时购买不到合适的电动车头盔又该怎么办呢?梁三利律师认为,在进货渠道和成本价没有大变化的前提下,电动车头盔经销商将价格提升到两三倍以上的程度,就可能涉嫌构成了哄抬物价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电商平台积极提供哄抬物价的线索,并进行投诉。

“打击哄抬物价、维护市场稳定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义务,也是电商平台的社会责任。”梁三利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被认定为哄抬物价,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违规的企业和商户进行行政告诫或者行政处罚。

梁三利建议,消费者理性购买电动车头盔,江苏省的消费者,可以结合各设区市强制佩戴头盔的具体时间,错峰购买。

“市场的趋利性决定了头盔生产厂商一定会加大生产,相信头盔的价格很快就会和口罩一样出现价格回落,趋于合理。因此大家不必着急。”梁三利讲道,而且即便是设区的市对佩戴头盔强制实施后,执法人员予以“警告”是优先选项,并非一律处以50元罚款。如果自己属于偶然忘记佩戴,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驾乘人员享有申述、申辩的合法权利,执法人员一律处以罚款有违我省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立法本意。

“大家对于政策的积极响应,表现了公众对于法律的敬畏,这是一件好事。”梁三利说,“但是因为购买头盔给大家经济上带来了过多的负担,也是没有必要的。”

交汇点记者 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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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可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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