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流镇财政所政风七项行动助力行风建设
2020-11-13 17:0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曹方辉 李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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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转变政风行风,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高流镇财政所采取了七项措施助力行风建设。

  切实实行“首问负责制”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杂事合办、难事巧办”的原则,热情待人,周到服务,做到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提出意见有人办。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

  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

  公开财政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业务流程,公开管理和监督制度,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丰富财政公开形式和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依法行政

  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行为,严格财政监督,努力实现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认真执行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事项,加强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完善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加强监管,改善服务

  确保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多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坚持文明行政。

  切实提高“四种能力”,即敢为人先的创新能力、不折不扣的执行能力、严谨细致的理财能力、优质高效的服务能力。推行“五个一标准”,即: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营造一个好氛围,创建一个好机制,树立一个好形象;践行“八项服务准则”,即: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依法行政,答复满意,坚决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努力打造温馨财政和服务型机关

  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财政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财政系统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代表的选聘工作,把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聘请为评议代表,协助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聘请评议代表时还要注意具有代表性,选聘前要征得拟聘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同时,要切实为行评代表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创造良好的环境,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评议代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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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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