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强化培养学院“遗”脉相承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开展聚焦法治建设的专项实践,围绕《民法典》实施中的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展开调研活动。实践团成员周茜走进新联络党群服务中心,与会计王峰就乡村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实施情况展开了一场深入访谈,致力于从村委会视角,深入了解乡村地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实际实施现状,探寻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优化路径,以青年视角,观察并参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进程。
图1 团队成员与王峰会计合影
王峰针对乡村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认知与适用现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乡村对于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知晓度有限,并且村委会非常需要与机构进行合作。他指出,因为联络新社区村民的遗产数额相对较小,且部分家庭会提前通过公证等方式规划遗产分配,所以村委会直接担任遗产管理人或介入调解遗产纠纷的情况较少,村民们对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整体认知程度不高,对其职责和适用场景了解有限,故而村委会在村民有需求时,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合作,协助村民对接专业力量。这一观点为团队成员理解乡村中遗产管理人实施现状提供了全新视角。
在谈及遗产管理人的遗产处理方式与制度推广障碍时,王峰指出,因家族和睦观念较强,村民们优先选择内部协商,协商遇阻时则认可专业机构的作用,因此村民处理遗产时存在传统家族协商与专业法律服务相结合的倾向。村民对遗产管理人制度存在误解,认为这是 “外人插手自家事”,担心会破坏家族和睦,且觉得有村委会调解即可。接受障碍在于认为制度流程复杂、可能产生费用,不太愿意尝试。当村民的遗产处理习惯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村委会暂无标准化协调流程,主要通过当面沟通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解决。处理复杂纠纷时,村委会会寻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由村委会梳理纠纷的基本情况后联系机构,邀请专业人员进村共同沟通,专业机构提供法律指导、实务建议及协议起草等支持。
图2 团队成员与王峰会计交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村民财产的数额和种类将不断丰富,未来遗产纠纷可能增多。王峰认为,推广遗产管理人制度十分必要且需重点推进。推广该制度能帮助村民提升相关法律意识,从源头规避因遗产分配不规范引发的家庭矛盾,避免小纠纷演变成大问题,对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访谈为乡村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推广提供了宝贵的基层视角和实践经验。联络新社区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与专业机构合作、结合传统与现代的处理方式,以及对未来推广的积极展望,都为乡村地区在遗产管理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未来,随着乡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村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升,遗产管理人制度有望在乡村地区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认可,为乡村法治建设和和谐稳定注入新的动力。
图|周茜
文|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