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正式施行。法规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以法治手段推动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8月3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明确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责任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说,根据国家规定,生态文明教育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为此,办法明确,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江苏是经济大省,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6%的人口,产出了超过10%的经济总量,但生态家底不厚实,加之长期快速发展积累了不少矛盾,江苏也是全国生态环保压力最大、任务最重、面临挑战最多的省份之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说,要解决这些生态环保的难题,必须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建设。
办法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组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权利,为生态文明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
“未来五年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于红霞说,要实现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必须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教育等手段,发动全民参与,激发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内在动力。
办法还吸收了生态文明教育法规政策研究的最新成果,提出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引领性的措施。比如,办法明确,“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本省建立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制度”“鼓励、引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金参与生态文明教育”“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态文明教育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范围,依法实施信用激励等措施”等。
青少年列为重点教育对象
办法共六章四十条,注重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特点,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细化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其中,明确青少年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
办法单设章节,从学校、家庭两个方面对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作出规定。比如,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等,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充实、培养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力量和课外辅导员,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师业务培训内容。同时,在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环节,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表示,将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适合的生态文明教育,特别要重视依托学校团、队组织和学生社团等,通过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等,融合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此外,还将大力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将生态文明教育更好融入创建工作,确保到2025年,全省85%以上的中小学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标准。
为强化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及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相关部门还将指导学校建设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库,完善环保校本课程设置;在职业教育中开展绿色职业教育专题评估;计划设立省生态文明教育学院,研究制定高校生态文明教育课程。
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文明创建
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离不开健全的激励保障机制。办法要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推选活动将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评价标准。
江苏省妇联副主席沈梅表示,妇联系统将进一步选树生态文明家庭典型,充分发挥各级绿色家庭、最美家庭的典型示范效应,引领带动更多的家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倡扬生态文明新风尚。
江苏将加大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技能人才职业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李志宇说,江苏将保洁员、光伏组件制造工等绿色职业(工种)纳入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范畴,加快技术资源开发、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进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育各类绿色职业(工种)技能人才1.13万人次。
办法明确了促进生态文明教育的基本保障措施,对师资力量、教育资源、经费投入,以及典型示范、平台建设、社会行动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生态文明教育中涉及清洁生产培训的费用可以依法列入企业经营成本”,等等。
办法还提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鼓励和支持动植物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公共文化设施等向公众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免费开放。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