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楼宇不得冠以国际、南京等词语
2022-08-04 15:00: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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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本市地名;住宅区一般不以企事业单位名称命名……8月1日起,南京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市建委正式承接,命名、更名需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则,否则将退回补正。

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在完成申报系统全要素改造后,7月15日,南京市建委、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住宅区、楼宇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建设或管理单位向市建委进行申报。

据了解,住宅区、楼宇的名称一般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紫峰大厦”中,“紫峰”为专名,“大厦”为通名。按照《南京市道路、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管理办法》,南京市住宅区、楼宇命名必须要遵循专名、通名相关规则。比如专名,不得使用生僻字和含有虚夸、离奇、抽象内容的词语;不得采用有损国家尊严、妨碍民族团结、违背社会公德、格调低俗以及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本市地名;一般不得冠以“国际”“中国”“南京”等词语;如无明确历史史实,新地名不得使用帝王的称谓、官衔等词语。对于通名,住宅区及商住类建筑物(群)可称为“楼、厦、园、苑、城、寓、墅、庭、院、宅、阁、府、榭、街区、小区、小镇”等;非居住用途的建筑物(群)通名为“楼、厦、园、苑、城、宫、馆、阁、广场、中心”等。

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出,虽然住宅区可以冠以府、院等雅称,但叫中国府、万国府、南京院等,就涉嫌违反规则了。此外,由于历史原因,以企事业单位命名的住宅区,目前还存在着,如某某企业家属院。有些小区以路、巷子命名,如蓁巷是一条巷子,而路边的住宅则被标注为蓁巷某某号。瑞金路沿线除了分布着瑞金新村、瑞金路小区,也有一些小区以路牌号命名。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明确要求整治洋地名、怪地名,南京市也开展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记者了解到,由于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今年5月刚刚实施,省市地方性条例将依据国家条例进行修改。对于新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或老住宅区更名,主要依据《南京市道路、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待地方性条例、细则公布后,再按照新办法审核。

命名更名申报系统已正式上线,各申请单位可通过“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全生命周期平台”进行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将采取不见面网上办理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材料,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批。申请人提交命名更名申请后,经市建委初审、审核,征求市民政局意见后,由市建委批准并下达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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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可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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