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近日发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可以放宽到14天,受助期满后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继续延长救助期限。
指南明确,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接受体温测量,拒绝回答救助管理机构有关疫区接触史询问的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不予救助并按照规定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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