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分”,你准备好了吗?
2020-10-29 17:45:00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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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南京将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而按照去年制定的日程表,我省今年年底也将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垃圾强制分类。今天的热点一对一,我们就来聊聊如何应对“强制分类”时代。

垃圾分类,重在养成习惯

“强制”听起来很冰冷、唬人,没有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人情味。但针对垃圾生产源头的居民来说,新规定的实施初衷其实是教育在先、惩罚在后,更多的则是人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让一个一个居民在“习惯成自然”后实现垃圾的百分之百分类。

垃圾分类的好处,从大的方面去讲,可以增加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变废为宝,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可以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于土壤、空气和水的污染,改善环境,加速生态文明的建设;还可以启发个人责任意识,弘扬公民的家国情怀。而从小的方面去讲,无论是撤桶并点带来的环境改善,还是减少垃圾填埋带来的土地节约,以及垃圾焚烧转化出更多的能源,都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垃圾分类是国家的事,也是我们自己的事。

据统计,目前南京市每天人均生产生活垃圾1公斤,这些垃圾每两年就会填掉一个玄武湖,“垃圾围城”已经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成为这个城市无法承受之痛。而更令人惋惜的是,由于缺少垃圾分类,长期以来,我们的再生塑料、再生纸的生产都严重依赖进口“洋垃圾”,让我们的国家成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垃圾处理厂”,我们自己的垃圾中的许多“宝贝”却遭到无视,尽数被埋入地下,经历着几十年、上百年的缓慢降解,甚至给子孙后代留下无穷的隐患。不论是先期试点、率先实行垃圾强制分类的南京、苏州,还是江苏的其余地市,乃至全国各地,几乎都在经历着同样的矛盾与痛苦,也都在等待着一场刻不容缓的“垃圾革命”。

垃圾分类,对于家庭、个人来说,都只是举手之劳,但这个举手之劳的背后却是利国利民的大格局。真正是“个人文明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的开启,并非是以“史上最严”来罪罚市民,而是要让垃圾分类的新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这样垃圾分类才能行稳致远。(胡波)

垃圾分类,应更多关注细节

从朗朗上口的混编神曲《给我一个桶》,到火遍全城的“大妈牌”宣讲“小喇叭”,再到动感魔性的垃圾分类“鬼步舞”……“垃圾分类”成为时下南京最热门的话题。随着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南京垃圾分类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极其考验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南京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得失,对于我省其他城市乃至全国其他地区,也有重要参考价值。从媒体连续的观察和报道中,从街边垃圾桶、小区收集点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南京无论在前期宣传普及、推广“撤桶并点”,以及建设集中投放点等多项工作中,力度都是很大的,效果也很显著,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特别是一些试点小区的居民,已将垃圾分类视为一种非常自然的生活方式。

从《条例》来看,南京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生活垃圾基本分类标准,对长期以来的分类标准并未做大的改动,市民相对熟悉,操作起来也比较简便。每天早晚两个时段定时定点、集中投放,也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居民的实际情况和投放需求。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在垃圾分类的起步阶段,显然越简单越好——先“分起来”,就是当前摆在第一位的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垃圾分类的主体是全体居民,真正做到“落地”并不容易,特别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比如,人们一般会用塑料袋来盛放厨余垃圾,但塑料袋本身属于其他垃圾,人们在投放厨余垃圾时需要破袋,再把塑料袋投入其他垃圾桶。可以想象,破袋必然伴随着异味的飘散、垃圾的遗撒,也容易弄脏手。能否提供统一的破袋设备,或研制可降解塑料袋,或在垃圾桶旁设置洗手处?还有,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垃圾分类应如何推进?一些周边暂时还未建好垃圾收集点的小区,如何方便居民投放?有关部门应多想想办法,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分类路上的“拦路虎”。

让垃圾分类从“强制”变“自愿”,逐步成为“日用而不觉,受益而不察”的全民行动,是一个由简入繁、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国内外其他城市推行垃圾分类中的历程中可以看到,从“分起来”到“分得好”并不容易,无一不是在发现问题、寻求对策、健全制度中完善发展。我们期待,南京在垃圾分类这场“大考”中考出好成绩,为美丽江苏、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经验。(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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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可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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