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政务办获悉,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启动《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制定配套措施、梳理法规政策等,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宣传贯彻《条例》,有利于提升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政务服务人员熟练运用《条例》的能力,保障依法履职,优化服务质量。
江苏政务服务系统将围绕《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建立健全“不见面审批”“一件事”等改革配套措施,落实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改革要求,研究制定便利化评估机制,建立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期间政务服务办理机制等。
7月1日前,江苏各地各部门将对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政务服务方面已出台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协调有关制订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涉及地方性法规,由牵头起草部门或主要执法机关按程序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提出清理或修订建议。
江苏政务服务系统还将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各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宣讲《条例》,方便企业群众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实习生 姚依依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