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板、强弱项” 江苏力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2020-05-21 09:55: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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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围绕7个方面40项举措,对标对表、全面系统、联系实际逐项检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常州市结合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结果,制定出台《常州市法治建设满意度工作方案》,推出满意度提升“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立法参与、强化执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组织专项清理”等6项工作举措;

宿迁市发挥组织机构职能,依托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涉及市直部门和单位逐个发送《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交办单》,做到“靶向治疗”“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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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精神,卓有成效地推进专项活动。按照会议要求,各地紧密结合2019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示范创建、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等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和弱项,明确责任,真抓实改,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学习检视阶段工作。江苏先后有14位设区市领导、90位县(市、区)领导对专项活动靠前指挥,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监督考核到位,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件大事。”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强调,将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的目标,以奋勇当先的闯劲,抓铁有痕的韧劲,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打造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过硬品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力量。

围绕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补短板、强弱项”

围绕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重点排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履行,不能有“堵点”“盲点”,不可有“漏项”“弱项”,是这次专项活动的目标要求。

扬州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化督察推动,补齐补足短板,培树亮点特色,确保高质量完成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镇江市把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认真细化分解,明确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压实到个人,并加强督察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盐城市补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短板,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推出优化企业开办、工程项目许可、电力接入、水气接入、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跨境贸易、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服务、畅通企业退出渠道、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10条措施,包括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企业“一证办电”,政务服务事项长三角区域“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等。

丰县强化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关于建立水务领域检查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的依法治河护河新机制,全面加强水资源和河湖环境保护,推动形成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的河湖保护丰县模式,确保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无缝衔接,争取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效果最大化。

淮安市淮阴区针对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内容不具体的问题,推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工作,优化便民利民为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行政审批服务一张网,开通镇村网上办事服务,建成覆盖全区11个符合市级规范化要求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基础建设,让群众获得更高效的服务。

昆山市全力打造“昆如意”营商服务品牌,拓宽“一件事”改革的内涵和外延,启动“一件事”改革暨“退休一件事”联办工作,将以“退休一件事”联办为突破口,分批推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经营发展的系列“一件事”服务,梳理公布“我要办”100件“一件事”套餐服务指南,探索建立具有昆山特色的群众和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政务服务体系。

围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补短板、强弱项”

聚焦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入剖析政府部门在执法、监管、服务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食品药品等行政败诉、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的领域和部门,检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中的“硬伤”和“软肋”,认真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是全面整改提高的重点。

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常州市天宁区印发《关于开展天宁区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对标找差。扬州市邗江区在卫生监管系统补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短板。

南京市为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办法》,明确对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企业登记备案、广告监管、网络交易、商标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价格、计量认证、食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等13类55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淮安市淮安区针对安全领域执法不严的弱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先后对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高温熔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及区各相关单位对辖区(行业)内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查出安全隐患437条,已整改315条。

扬中市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行为规范。突出开展新坝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活动,自我分析、限期整改,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

泰兴市对排查出的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建立健全涉企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编制对企业开展检查活动年度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严格限制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行政执法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

围绕行政权力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补短板、强弱项”

“补短板、强弱项”能够取得实效,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搞清楚、摸透彻,不回避、不掩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也要明确方向、突出重点,集中攻关、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深入。

整改提高中,全省各地重点排查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

无锡市为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无锡建设工作监测评价体系,并专门下发通知、通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行动,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机关正职或副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能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苏州市针对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问题,印发《关于明确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出庭应诉责任主体、明晰出庭应诉流程、规范文书制作要求、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通过示范带动引领、加强考核通报、强化应诉能力、完善工作机制等手段,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尽快达到100%。

徐州市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察,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结合徐州市行政诉讼的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在考核中的权重,推动有效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泰州市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前报备机制,要求行政机关在案件开庭3日前将本机关出庭负责人名单报送法院,法院及时告知、提醒其按时出庭应诉;市委依法治市办采取点名通报并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督察问责建议、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予以监督。

泗洪县针对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偏高的短板,出台《关于作风建设大突破行政应诉一审败诉率指标的实施方案》,推动部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压实行政诉讼涉案单位应诉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责任,确保实现2020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降低。

徐州市鼓楼区为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鼓楼区行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建立鼓楼区行政诉讼案件包挂制度,每周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调度会,就高风险败诉案件研讨沟通,研究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举措。

南通市崇川区整合力量,强化法治保障,通过调配人员使用、整合科室职能等方法来加强复议应诉等任务重、专业性强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配足人员力量,尽可能保证任务与力量相匹配;开展法治能力素养提升活动,通过学法用法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人才“智库”建设,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考评管理制度,组建法治工作专家库,配套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推动解决法治力量匮乏问题。

特约记者 张全连 包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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