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打洗钱犯罪 筑牢金融生态屏障
2021-04-22 16:59: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黄镇 许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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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黄镇 通讯员 许朝霞)反洗钱是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双向开放的重要工作。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江苏省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全省以《刑法》191条洗钱罪宣判的案件达到了15起。4月22日上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江苏省高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共同召开了“江苏省预防打击洗钱犯罪新闻发布会”。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贾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阚少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孙勇,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赵健等领导参加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反洗钱处副处长范海鸿主持会议。

建牢防御体系 编织金融监管“安全网”

作为我国反洗钱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反洗钱局,设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中国金融情报中心,同时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设立反洗钱职能部门。2015年至2020年,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共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20392份,协助侦查机关对14927起涉嫌洗钱犯罪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协助破获涉嫌洗钱及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813起,为国家预防和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情报支持。

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贾拓就江苏省2020年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据介绍,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从加强引导,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第一道防线;加强监管、健全人民银行主导的联合监管体系;强化资金监测,充分发挥反洗钱调查职能移送洗钱犯罪线索;配合司法机关,形成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合力;配合洗钱罪定罪宣判,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等5个方面发力,积极部署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建立洗钱风险防御体系,加强反洗钱监管。

贾拓表示:“我们向侦办机关移送了大量案件线索,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反洗钱调查协查和案件会商等手段,协助司法机关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为全省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

2021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继续把预防打击洗钱犯罪作为工作重点,“我们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案情联合会商和重大案件线索督办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特别是涉案机构的处罚力度,引导义务机构发挥预防洗钱作用,及时对典型的洗钱罪案例进行总结,从根源上压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清洗资金的操作空间,遏制洗钱犯罪行为。”贾拓说道。

发挥合力作用 形成打击犯罪“防护链”

为有效开展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公安部门、检法、海关等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促进了惩治洗钱犯罪活动合力的提升。其中,为有效形成全省公安机关和银行部门在防控风险、打击犯罪方面的工作合力,江苏省公安厅还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签订了共同预防、遏制和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合作协议。

会上,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赵健针对省公安部门在2020年打击洗钱上游犯罪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通报。近年来,江苏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部署,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方面的专项行动,侦办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铲除了一批上下游犯罪团伙,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地下钱庄犯罪案件56起,洗钱犯罪案件27起,较2019年分别上升了119%和125%。

2020年,江苏省连续侦办了多起地下钱庄重大案件,分别涉及电商平台、通信网络等多个新型领域。对此,江苏公安机关在强化打击的同时,突出对利用新手段、采用新技术、扩散新领域的重大新型案件的研究,跟踪分析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新变化,依托大数据、信息化技术,主动开展智能监测,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为各行业常态防范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侦办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案件中,我们发现有些群众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转借、贩卖给不法分子,有些群众为了规避国家金融监管,通过地下钱庄非法跨境汇兑,还有些群众参与境外赌博活动,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结算赌资。”对此,赵健提醒道,洗钱犯罪虽然直接侵害的是金融管理秩序,但与普通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也是息息相关的,上述类似行为均会让自己的个人账户与地下钱庄的犯罪账户相关联,致使个人账户被办理地下钱庄犯罪案件的公安机关冻结,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和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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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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