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流镇财政所响应市财政局号召,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将法治财政所标准建设贯穿于财政所整体工作之中,不断提高财政所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实现全省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完善领导机制,推动法治财政管理常态化。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队伍,及时解决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构建纵向到底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各单位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健全制度建设,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突出提升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全面强化制度的整体效能,结合新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各个层面的制度体系,实现整个财政运行的无缝管理,做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促进财政工作规范化操作有章可循。
三、调整业务流程,推进履职行为规范化。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与财政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在财政运行各个环节中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以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体系为标准规范各项业务。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行为。
四、强化品牌建设,促进普法教育标准化。做强“财政宣传月”品牌,积极开展集中普法活动。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发传单,亮标语,开展互动式普法,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和生动性。
五、加强督查督办,促进行政效能高效化。突出提升执行力,着力完善执行保障机制。注重对财政业务微观的管理,防控内部风险,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指标管理、资金拨付等业务的监管。实行内部联审互查制度,加强对局业务科室在执行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