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孙骏 通讯员 何郁)6月12日,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与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共同出台了《电子诉讼试点工作办法》。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庆,江宁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克刚出席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会上,何庆副院长介绍了《电子诉讼试点工作办法》出台的背景、内容、特点及意义,苏副局长介绍了辖区内律师参与试点工作的情况,多家媒体记者围绕试点工作办法进行了提问。
电子诉讼是为了满足互联网时代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的司法新模式;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是最高院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电子诉讼试点工作办法》涉及审判全流程,当事人可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短信、微信、电子邮箱等开展申请立案、提交证据、进行证据交换、发表质证意见、参加开庭、调解、接受送达、申请执行等诉讼活动。《电子诉讼试点工作办法》突出了一是自愿性,开发区法院与律所、律师签订《电子诉讼协议》,律师可自愿选择是否选择电子诉讼,及开展电子诉讼的方式;二是即时性,当事人、律师可通过“江宁开发区法院送达专用”企业微信与法官即时沟通,在保护审判秘密的同时,又尊重个人隐私。三是服务性,江宁区司法局专门设立了“电子诉讼功能室”,配备了电脑、高清扫描仪、视频通话设备,为律师开展在线庭审、在线调解提供保障与便利。
江宁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克刚介绍相关情况
2020年春节以来的疫情防控期间,电子诉讼为方便当事人、方便法院,跨越疫情的阻隔,推动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大作用。2020年1月至今,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网上立案1751件、网上开庭323件次、网上调解176件次、网上证据交换80件次、网上缴费392件次、电子送达程序性文书1596件次、电子送达裁判文书99件次。其中,我院利用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通过网络直播,总观看人数达191.2万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观摩在线庭审
会议后,各位嘉宾、记者共同观摩了在线庭审和电子送达判决书。张娟法官通过“江苏微解纷”在线审理、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原告代理律师在司法局的电子诉讼功能室参加调解;孟如歌法官通过 “宁审通”平台在线审理了一起被告远在北京的离婚纠纷。在线开庭、调解的方式省却了当事人和律师的奔波劳顿之苦、带来了切实的便利。马芳法官当天通过“江宁开发区法院送达专用”企业微信向当事人送达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判决书,整个送达过程在一分钟之内完成。
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胡腾云接受本网记者采访
出台《电子诉讼试点工作办法》,目的是鼓励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到电子诉讼工作中来,发挥主观能动性,与法官、法院共同探索、健全、完善电子诉讼规则,从而带动其他诉讼主体积极采用电子诉讼方式,满足互联网时代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程序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