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经 | 金融 | 职场聚焦企业曝光专题权威图说书画社区
高级检索
中国江苏 > 财经 > 专题 > 人民币汇改 > 右下 > 银监会答问 > 正文

对外资银行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的要求有哪些调整?

http://economy.jschina.com.cn  2006-12-6 15:58:04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好友
答: 《细则》进一步简化了外资银行业务许可层级和营运资金档次,规定外国银行分行业务许可分为2个层级:第一层级,全面外汇业务,最低营运资金要求为2亿元人民币;第二层级,全面外汇业务,对外国人、中外资机构的人民币业务以及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最低营运资金要求为3亿元人民币。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除全面外汇业务和对中外资企业人民币业务两个业务许可层级外,可扩大到第三层级,经营全面外汇业务和全面人民币业务。无论经营何种层级的业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下设分行的最低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要求与中资银行及其下设分行保持一致,分别为10亿元人民币和1亿元人民币。
编辑:叮当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建平、苏万明    
【收藏: jskey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图说财经
粉妆圣诞
背心 冬日的潮流物语
冬装璀璨于油画之中
林志玲游戏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