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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费难收谁之过

  在和物管产生纠纷的时候,小区业主当然需要维权。不过,物管同样也要维权。昨天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举办了“物业管理大家谈”座谈会,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大诉苦经:现在物业费实在是太难收。
  
  清江花苑物业公司老总张慎行说,一些开发商遗留的问题,物业根本解决不了也不是物业责任的事,业主都会把这些问题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苏宁物业公司总经理倪培玲说,他们公司管理的一个小区,与原来开发商约定的房屋维修保养期到了,要动维修基金了,但是因为维修基金的性质问题,是省市分级管理的,有的是房改房、有的又是商品房,基金用不起来。原因和业主讲了多少遍,但是很多业主还是选择了拒交物业费来进行维权,什么结果最后都是物业做“冤大头”。
  
  专家支招: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教授黄安永评析说:“物业管理是民生居住的重要问题,矛盾多多,谁之过呢?不能全怪业主私心太重,也不能全怪物业服务不到位,更不能归结为政府管理缺位,这是多种的综合因素导致的。”
  
  他说,首先,不能把物业管理公司看成是公益性单位,物管企业是需要赢利的;其次,业主“自治”存在偏差,业主个人与物管企业、业委会、业主大会有矛盾,业委会又与物管和业主大会有矛盾,矛盾多多;最后,物业管理不能过分强调“一手交钱一手服务”的概念。要解决好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特别是收费难问题,有三个方法可以尝试:规范发展物管企业,比如明确企业的收费标准;双方要信息对称,比如物管定期向业主公布收费明细,账务公开化;要建立有效的投诉、反馈、解决纠纷的机制。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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