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经 | 金融 | 职场聚焦企业曝光专题权威图说书画社区
高级检索
中国江苏 > 财经 > 聚焦 > 创业 > 正文

粤规定损失千万终身禁任国企老总

http://economy.jschina.com.cn  2006-11-2 9:33:42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好友

  广东省国资委昨天对外表示,备受关注的《广东省省属企业违规决策造成资产损失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出台。据悉,在这份文件里面,规定了企业资产损失的金额以及相关处罚,其中明确“企业资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免除或建议免除所任职务,10年至终身不得担任或建议不得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

  记者看到,该文件详细规定企业资产损失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上的处理办法,其中企业资产损失100万元至250万元的,扣除当年绩效年薪的25%,并通报批评。

  延伸阅读:

  国企上市:穿新鞋会不会走老路?

  融资窗口一经开启,作为总导演,一些政府部门的急切之情溢于言表。足蹬A+H,又一队豪华国企将被要求登陆香港。而在香港股市上的一些国企巨擘,也被要求回到A股上市,回报多年来一直默默为他们奉献的内地投资者。推动国企上市当然不是什么坏事,但政府扮演的角色值得推敲。否则不仅难以促进国企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更会招致资本市场的非议,最终进退两难。前车之鉴,犹在昨日。

编辑:wangxun 来源:上海证券报    
【收藏: jskey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图说财经
明星玩转帽子戏法
十大网游代言人
人气手套 冬装伴侣
养眼大衣秀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cn、中国江苏网.中国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010888